发布时间: 2020-08-04 17:13:56
岑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MGL-ZB-(ZX)2020159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岑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岑发改字〔2020〕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岑溪市岑城镇内。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八个社区的屋面维修和燃气工程,分别为城厢社区、富民社区、孝坊社区、义洲社区、甘冲社区、樟木社区、新兴社区和思英社区,其中屋面维修涉及2601户,屋面防水层建筑面积41647.56平方米,屋面隔热层建筑面积32149.01平方米,燃气工程1575户。
总投资估算价:项目估算投资1738.4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55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批复后阶段,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岑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完成施工图后将施工图及电子文档交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委托审图单位进行图审工作,工程预算编制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单位编制并由发包人送财政审核;设计内容包括屋面维修、屋面防水层、隔热层,新增天然气管道等;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施工(屋面维修、屋面防水层、隔热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3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限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岑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enxi.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9月4日9时整,地点为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5楼)(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中标单位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岑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enxi.gov.cn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mglzx.com)上发布。
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4-8222601
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岑溪市大中路46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邮 编:543200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 胡工 联 系 人: 袁工
电 话: 13557545778 电 话: 0771-2025064
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4日